“三到位”做好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发放登记工作
一是宣传到位。根据雨人口计生【2011】15号文,自2011年始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标准由最低标准(20元)上调至最高标准每人每年60元。利用社区宣传橱窗、社区公共信息栏、企信通计生短信平台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告知,确保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发放登记工作顺利进行。二是审核到位。为体现计划生育优惠政策到位,要求社区严格按照有关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政策进行全面调查摸底,主动掌握符合条件的家庭,认真核查相关证件,做好发放对象的确认、信息档案的建立、确保奖励对象准确无误。三是服务到位。各社区以此为契机,积极做好“零距离”服务工作。对前来登记的已婚育龄群众宣传计划生育相关政策,并发放计生宣传册、避孕药具等。 |